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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6时许,张某某(男,29岁)驾驶闽D02***号小型轿车沿兴隆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兴隆路嘉禾路路口右转弯时,车辆左前角与沿嘉禾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的由胡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当场身亡及两车损坏的后果。
初步调查原因: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和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交警部门正对该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交警提示: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避免事故的发生。